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3 月 1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40024247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7 條及第 29 條之規定,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瞭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並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投入素養導向、議題融入及原住民族語文相關輔助教材之研究,教育部特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4 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三、「114 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1)參加對象:
(2)教案類組:適用對象以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分類,並設計適合該階段學生之教案。
(3)甄選主題:包含原住民族語言文學之保存及傳承、部落與原住民族之歷史經驗、原住民族之名制、傳統制度組織運作或其現代轉化、原住民族藝術與樂舞、原住民族土地與生態智慧、原住民族營生模式、部落倫理與信仰、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議題及其他與原住民族相關之議題等 9 項。
(4)辦理期程:
四、請貴校協助轉知所屬相關教師等踴躍報名參加。
五、本案承辦單位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校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黃小姐,聯絡電話: 04-22181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