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4 年 3 月 5 日府教設字第 1140044950 號函辦理。
二、經查本案辦理時間為 114 年 3 月 12 日(三);地點為慈濟花蓮靜思堂國際會議廳,惠請明禮國小干仁賢校長、吉安國中留啟民校長、西寶國小李志成校長、南平中學陳錦松校長以及國風國中周穎達老師、林祖𣿰老師支援本案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