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
【第1次催辦】有關本府補助「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中小校外教學午餐費」一案,請尚未核結學校儘速於114年2月25日前辦理核結,請查照。
一、旨案本府前以 113 年 11 月 6 日府教體字第 1130219560A 號函及 113 年 12 月 9 日府教體字第 11302245245 號函核定各校在案。
二、請於活動結束後 20 日內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送府核結(免備文), 倘有結餘款,縣屬學校請將「 繳款書影本」併同送府核結。
三、尚未核結學校:
玉東國中、國風國中、壽豐國小、月眉國小、靜浦國小、新社國小、永豐國小、源城國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