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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重新評估評鑑定作業說明,請提報學校及鑑定評估人員務必留意
一、網路提報時間:114.3.3~114.3.5
二、提報對象:國中八年級學生及高中一年級學生
三、提報重評個案相關檢核資料,請於 114.03.12(9:00 -4:00)親送至三區中心(北區:宜昌國
中 103 會議室、中區:萬榮國小、南區:玉里國中)。
四、重評報告繳交時間請預訂於 3/12 當天繳交,請各負責鑑定評估人員務必留意,以避免影
響學生權益。(鑑定報告電子檔請寄至中心信箱:hlcsped@gmail.com)
五、後續輔導建議書領取相關事宜,請再配合相關鑑定初判結果公文辦理。
六、相關表件請至花蓮縣特教資源網下載https://srec.hlc.edu.tw/modules/tadnews/page.php?ncsn=59
七、重新評估檢核表請使用最新表件(附檔),相關表件如不繳交符合規定,中心不予收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