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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 畫」1份,惠請各校協助宣傳並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14 年 2 月 7 日移署移字第 1140017196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    報名期間:自 114 年 2 月 21 日至 114 年 3 月 21 日於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下稱本系統,網址: https://sp.immigration.gov.tw )完成線上申請,並自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務請簽名)及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 114 年 3 月 28 日前,郵寄至本署(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務組沈先生)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獲獎名單公告:預計 114 年 5 月底。
(二)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三)    核發獎項及金額:
1、    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    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下同) 2,000 元至 5 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    報名方式:
1、    申請「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本系統申請。
2、    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本系統申請。

三、本系統於 114 年 2 月 21 日至 114 年 3 月 21 日開放受理報名,惠請協助周知全國各級學校(含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及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

四、    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洽詢下列專線:
(一)    報名作業諮詢專線:(02)2388-9393 分機 2364 、 2548 、 2549 、 2579 、 2604 、 2605 及 2606 。
(二)    系統操作服務專線:(04)2326-5200 分機 306 、 316 、 387 、 391 、 392 及 393 。

五、    旨案計畫業公布於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教育文化/獎助學金網頁(網址: https://ifi.immigration.gov.tw ),請協助以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發布者: 張文憶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5
公告時間: 2025-02-10 09:31:00
最後修改: 2025-02-10 09:35:21
點閱數: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