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重要
113學年度第1學期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金核結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11 月 18 日府教學字第 1130229626 號函辦理。
二、因部分學校如國風國中、玉里國中、海星國中的受款人清單在會計系統的備註誤植為 CC3043-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金,造成匯款解付傳票備註為 CC3043-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
公教遺族子女就學優待金。
三、請貴校仍依本府 113 年 11 月 18 日府教學字第 1130229626 號函辦理,正確備註是 CC3102-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傷殘榮軍暨軍人遺族子女就學優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