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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提醒 ⭐國小校長甄選⭐特別提醒=>113年12月11日(星期三)於教育處第2會議室辦理校長甄選積分審查作業。

  1. 依據「花蓮縣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作業要點」與113學年度校長甄選簡章辦理。
  2. 送件教師於審查當日請務必攜帶合格教師證書正本、服務證明書(需詳細載明擔任行政職務或導師之起訖時間)、前校離職證明書等供檢核,俾確認年資等積分。
  3. 「最近3年獎懲」採計自1101211日至1131210日止,請逕至WebHR下載列印獎懲明細表並經人事人員確認無誤核章後送審。
  4. 審查時間為上午9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330分,逾時不候;請抽取號碼牌依序審查。
  5. 請務必備妥貼足限時掛號35元郵票之信封1個【此為簡章規定】。
  6. 餘請參閱1131126日府教學字第1130235893A號函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辛金玉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1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24-12-05 15:57:00
最後修改: 2024-12-05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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