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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 轉知勞動部釋示「有關幼兒園所僱教保服務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5條休息時間規定疑義」,請各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依函釋規定辦理。

一、 113 年 12 月 5 日府教特字第 1130242725 號函諒達。
二、旨揭函釋係考量教保服務工作具不可中斷性所衍生之彈性作法,惟各教保服務機構原則上仍應依勞基法第 35 條立法意旨,安排教保員休息時間,如當日工作時間內確無法安排休息時間,亦不得挪至他日另行補休。
三、函釋請參閱附件。

主辦單位: 教育處特幼科
承辦單位: 教育處特幼科
發布者: 劉士豪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9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4-12-05 12:04:00
最後修改: 2024-12-05 12: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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