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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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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3年度將屆應行注意事項
轉知本府財政處宣導事項,請留意各項目截止日期並配合辦理。
1) 113年度將屆國中小及高中應行注意事項.pdf
主辦單位:
主計處基金科>
承辦單位:
主計處基金科
發布者:
王之煒
連絡電話:
03-8227171#272
公告時間:
2024-12-02 11:00:00
最後修改:
2024-12-02 11:01:17
點閱數:
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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