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11 月 1 日召開之 113 學年度鑑輔會特殊教育學生第 3 次(第 1 梯次)鑑定安置會議決議辦理及花蓮縣政府 113 年 11 月 8 日府教特字第 1130222894 號函辦理。。
二、旨案會議決議已開放學校接收/異動,請各校於 113 年 11 月 13 日前完成,並確實完成學生資料更新或辦理異動(特別提醒:放棄特教服務學生亦須完成異動作業)。
三、通報網接收學生時,請確認鑑定類別及安置型態是否為正確,再進行接收。
三、若有相關操作問題,請電洽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特教通報網承辦人劉曉琴老師,聯絡電話: 8547145 分機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