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 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
二、 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 年花蓮縣國民中小學實施計畫。
三、第四期(113-116年)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花蓮縣智慧校園數位學習推動3.0計畫
貳、 計畫目標
一、提升本縣數位學習載具融入數位學習平臺之應用。
二、培養學生善用數位工具及學習平臺與學習資源的能力。
三、精進與深化教師與學生數位教學與應用能力。
參、辦理期程
113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30 日止。
肆、實施方式說明
一、AR2VR業師入校(入班)陪伴服務。
1. 協助有意願發展VR互動教學的學校進行教學精進與課程實作指導,配合部訂或校訂課程,結合發展學校特色,利用本縣配發之AR2VR教學平台發展數位教學共備及相關學習平臺教學課程,落實學校數位教學與學習載具使用。
2. 由教育處邀請之業師入校(入班)進行2次4~6小時的協同教學。經由業師到校陪伴服務提升學校教師教學之能並豐富課程多樣性。入校陪伴執行期程內至少入校 3~4 次協同教學服務,讓學校師生能掌握AR2VR軟體並發展出至少2組課程包。
3.服務陪伴內容為協助有意願應用VR和AR技術(AR2VR軟體)發展課程之學校。業師將與學校教師進行共同備課、經營社群、進行數位教學增能培訓(數位軟體內容、領域教學 app、學習平臺運用…)、數位融入教學公開課、教學諮詢與交流、參與相關培訓。
二、學校配合事項
1. 申請學校須將11月份電腦課調整為隔週上課,一次連續兩節課,共2次4節課,必要時申請學校可依實際需求增加時數或場次。
2. 申請學校需發展出至少2份課程包,並擇優推薦參加2024花蓮縣AR2VR跨域盃SDGs師生虛擬實境創作大賽。
備註:
申請表請寄sirius@hlc.edu.tw,將依申請順序安排業師入教進行協同教學,並處務公告周知錄取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