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9 月 2 日府教學字第 1130173704 號函續辦。
二、請各校務必進入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助學金系統查看比對結果,處理方式如下:
(一)學生審查說明欄位呈現未審查者,代表學生資格或資料輸入沒有問題。
(二)學生資料為紅色標示者,請依審查說明進行補件申覆,並將補件資料寄送至 fishmusic@hlc.edu.tw 信箱,信件主旨請註明 OO 學校學產低收補件資料。
(三)有關須修正或補件之相關方式,請參閱附件。
三、若有任何問題, 請聯繫中原國小學務主任劉雅瑜 (03)8333547#160 。
四、本學年起各校務必自行進入系統查看是否需進行申覆,不再各別通知各校,逾期申覆則視為毋須申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