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北市政府 113 年 10 月 22 日新北府教幼字第 1132074445 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 114 學年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非營利法人甄審相關說明如下:
(一)甄選資格:學校財團法人及醫療法人;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二)欲參加該市 114 學年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非營利法人甄審之非營利法人,請檢附相關資料於 113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依據所欲甄審之非營利幼兒園寄(送)達指定地點,並請於封面標註「新北市 114 學年度新設非營利幼兒園委託非營利法人甄審」,逾期或缺件皆不予受理,亦不退回相關資料。
三、旨案甄選須知、經營計畫書格式說明、委託辦理計畫及相關參考資料請至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重要公告區下載參閱(網址: https://kidedu.ntpc.edu.tw/p/404-1000-13549.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