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督導並儘速掌握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請於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更新各公私立幼兒園「三級緊急連絡人」資料,含校/園長、校園安全業務主管、校園安全業務承辦人等(各公私立幼兒園緊急連絡人需有三位),另部分幼兒園有人員異動,請盡速更新以維護校園及幼生安全。 二、請於113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前,完成更新園內三級聯絡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