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以 113 年 8 月 8 日府教特字第 1130155009B 號開會通知發文各校。
二、會議時間: 113 年 8 月 20 日(二)下午 2 時
三、會議地點: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
四、注意事項
※請申請學前未就學安置學生家長及申請安置學校派員與會。
※請原安置學校及申請安置學校務必派員參加(特教教師務必參加),並邀請家長出席(隨文附上家長通知書),以利個案相關事項討論與安排。
※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家長回函於 113 年 8 月 14 日 中午 12 時前 回傳。
⭐請出席人員於會議前再次確認處務公告上最新公告之會議時程表。
⭐請各校與會報告老師與家長於排定之議程時間前 20 分鐘至等候區先進行簽到,並等候招呼後再進入主會議室進行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