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業以 113 年 6 月 19 日府教特字第 1130118516 號及 113 年 7 月 18 日府教特字第 1130141497 號函(諒達)請各公立幼兒園至本專區依限完成 112 學年度寒暑假服務日數設定及 113 年 2 月至 6 月收入成本填報及期末清冊造冊在案。
請各園應於113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前於本專區完成 113 年 2 月至 6 月之填報及造冊作業,並逐一檢視清冊填報資料之正確性,俾利辦理經費核結事宜。倘未於前開期限造冊完成致補助經費有誤或未能補助者,由貴校自籌經費因應。
檢附「113 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