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規定,教師助理員及學生助理員進用前或進用後三個月內,接受各該主管機關、學校或幼兒園辦理之36 小時以上職前訓練。且全時人員應每年接受 24 小時在職訓練,時薪制人員應每年接受 9 小時在職訓練。
二、研習方式
實體研習時間
(一)時間: 113 年 8 月 6-8 日,上午 9:00-16:00 。
(二)地點:花蓮縣社會福利館五樓會議室。
線上研習時間
(一)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8 月 30 日。
(二)方式:至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台(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php),進行線上課程。請於規定內之 16 門課選取 9 門,課程表如(附件一),進行線上 18 小時之課程並完成測驗。
三、參與人員:
(一)本縣所屬縣立學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尚未取得職前 36 小時研習時數者務必參加。
(二)對本研習課程有興趣的特教老師、普通班教師、家長。
四、報名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login.php?id=585463
※請學校務必通知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參加研習。
五、檢附研習實施計畫簡章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