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花蓮縣113年度公私立幼兒園教學檔案評選暨展覽表揚實施計畫修正版一份,請查照。
一、本府 113 年 4 月 16 日府教特字第 1130071656 號函諒達。
二、教學檔案的內容可包含教保服務人員的個人資料、教學歷程、班級經營管理方式、專業成長與省思記錄等。此外,教學檔案撰寫與形成過程中,教保服務人員團隊之間的互動討論及解決問題的過程等,均可將之以不同形式方式建置入檔,以完整呈現教學檔案的建置與發揮其效用。
三、修正內容已紅字標記,請將教學檔案資料依序裝訂,逕寄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收件人請填寫貴校(園)輔導之巡迴輔導員姓名(黃蘭惠老師、袁秉弘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