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3 年 6 月 3 日府教學字第 1130106752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於 113 年 4 月 17 日修正發布「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已發布於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 https://bully.moe.edu.tw/index )「法令」專區,為增進各校對生對生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之瞭解,請各校參閱。
三、附件為教育部發布之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重點簡報、生對生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以及本縣生對生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檢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