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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13年第2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申請複評時間及人員公告如附 件,請各校配合進行輔具複評事宜。

1.113年第2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申請複評時間及人員公告如附
件,請各校配合進行輔具複評事宜。
2.
評估時請特教承辦人(相關教師)及申請輔具學生到場評估。

 

主辦單位: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承辦單位: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發布者: 楊淑如
連絡電話: 8547145#12
傳真號碼: 8549482
公告時間: 2024-05-24 08:42:00
最後修改: 2024-05-24 08:43:39
點閱數: 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