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3 年 5 月 9 日師大美術字第 1131013940 號函辦理。
二、辦理目標透過國內外表演藝術及藝術領域教育實務分享,促進教師之間交流,拓展教學視野,並建立跨國課程共備及交流常態,期使師生掌握不同地方的表演藝術教學樣態,啟發關於表演藝術學科本質與融入教學的再思考,可供未來課綱修訂時參照。
三、辦理內容請參閱附件。
四、檢附實施計畫乙份,倘有未盡事宜,請洽本案聯絡單位 「跨領域美感教育卓越領航計畫」專任助理林小姐(電話: 02-7749-3039);「高中課程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專任助理 伍小姐(電話: 02-2707-5215#173)。
檢附函文及相關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