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署 113 年 2 月 2 日社家幼字第 1130660146 號函(諒達) 辦理。
二、繪本內容係透過故事推展,引導學童在面對事件發生時, 除了情緒抒發外,更重要的是學習表達自己的意見,同時強化家長、老師、政府機關營造友善幼齡兒童表意環境並重視及考量幼齡兒童的想法;延伸素材包含繪本動畫、繪本電子書及學習單等,請惠予協助推廣,鼓勵教師至兒童權利公約( CRC )資訊網(網站路徑:教育宣導/多元素材/兒童表意權)下載運用於相關課程或活動。
三、請本縣公立國小派員至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找圖書及閱讀業務承辦人鍾凱蘋老師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