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送達:光復國中、太平國小
一、本府 113 年 3 月 22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57824A 號(公立國中小)暨府教學字第 1130057824B 號(私立國中小)函諒達。
二、本案經費由本府 113 年度預算支應,請於文到 7 日內依核定金額開立收款收據 1 張(會計子目: CC3024),免備文寄(送)至本府教育處(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學務管理科俾憑撥款。
三、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款補助「花東地區接受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學校用書」等 2 項經費,因經費來源不同,其請款及核結方式另行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