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填報學校請儘速辦理,延至 3/2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3 年 3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0526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貴校完備閩南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及協助國民小學現職教師,提升閩南語文應用之能力,並通過閩南語文中高級以上認證考試,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國教署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以滿足國民小學各校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請貴校掌握現有教師人數及其授課情形,倘仍有閩南語師資需求之學校,請列為重點目標,並依該校規模,推薦教師參與研習課程及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四、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本案請核予參與教師公假登記,並協助推薦之參與教師,安排其課務及行政職代所需人員;詳細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3-114 年度提升國民小學教師閩南語文專業知能及輔導認證研習計畫辦公室」承辦人:梅小姐、鄭小姐;電話: 04-22183958 ;電子信箱: sherry118@mail.ntcu.edu.tw 。
*******附件有 WORD 檔推薦表******推薦表須核章送出,如未推薦請填理由
***旨調查針對學校教師(正式教師與代理教師,不包括教學支援人員)******
**參加 閩 南 語 能 力 認 證,取得中高級 以 上 能 力 證 明 之合格教師。(是指參加台師大或成大之認證考試)
****在職合格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課程,取得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教師證書稱閩南語文專長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