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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花蓮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第三條、第七條、第八條,業經本府113年3月21日府教特字第113005200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如附件)1份,請查照。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戴子軒
連絡電話: 8462860-257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4-03-21 08:30:00
最後修改: 2024-03-21 08: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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