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 113 年 2 月 22 日府教體字第 1130037197 號函(諒達)。
二、本案附件-採樣學校清單誤植為 110-111 學年度之清單,特此更正,如附件。
三、 112-114 學年度採樣學校為:西寶國小、大興國小、卓清國小、卓樂國小、卓溪國小、長良國小、吉安國中、新城國小、東里國小、馬遠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