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2 月 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32600199 號函辦理。 二、公務填報(國小第 7253 號、國中第 7254 號、花蓮體中 7255 )填報方式,請務必詳見附件。 三、不論是否有薦送,線上公務填報都要上網填。有薦送的學校才要交校長核章的紙本薦送表到教育處學管科。 四、報名資格,請詳見公文說明二、說明三。 五、如無薦送只需公務填報,薦送名單調查表紙本不用交(將不薦送的調查表校長核章後上傳到公務填報題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