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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113年申請健康中心設備,申請項目與智慧保健系統重複之設備,請於2/7日前至「教育部補助學校經費網站」修正,以避免設備重複造成浪費,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1 月 2 日府教體字第 1120263673 號函辦理。
二、申請項目與智慧保健系統重複之設備(全自動身高體重機、視力檢查器、血壓計),請於 2/7 日前至「教育部補助學校經費網站」修正,此 3 項請修正或不要申請,以避免設備重複造成浪費,未修正者,將從今年度報送中央健康中心設備申請計畫刪除。
三、申請視力檢查器學校:宜昌國中、瑞美,中城、立山
申請血壓計(國小可修正為兒童血壓機)
國中:玉東、富里、
國小:稻香、鳳林、瑞美、中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