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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公告
檢送「113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暨閩東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認證、回流課程、教學支持輔導實施計畫」各1份,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 月 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185312 號函暨國立臺南大學 112 年 12 月 26 日南大教育字第 1120024843 號函辦理。
- 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以下簡稱閩客語文)師資,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客語文之傳承,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國教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 相關訊息詳參附件。
- 高級中等學校聘任教支人員時,請依下列順序聘用:
- 具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簡稱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並經認證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 具高中教支人員完訓證明、尚未取得高中教支人員合格證書,但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
- 具有國民中小學教支人員合格證書者,欲受聘進入高中端任教,請參加高中教支人員培訓課程(部分課程可抵免時數)。
- 對旨揭計畫事宜有疑問者,請洽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連絡電話:(06)2133111 分機 178 (回流、教學輔導)、分機 179 (認證考試)、分機 192 (培訓課程),信箱: tphht2020@gmail.com 。
主辦單位: 教學課程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580
公告時間: 2024-01-12 08:55:00
最後修改: 2024-03-20 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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