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112 年 12 月 19 日財國合發公關字第 11222001751 號函辦理。
二、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係依「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於 1996 年成立,為協助我政府執行國際發展援助工作之專業機構,主管機關為外交部。
三、國際發展合作工作係臺灣參與國際社會、善盡國際公民責任之重要方式,我國外交在困頓逆境中能奮力突圍,即是藉由政府與民間協力合作,達成拓展臺灣國際生存空間目標,而國際發展合作工作更足堪為其中典範。
四、近年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積極自製短片或帶狀性影音節目,透過網路平台與民眾分享我國對外援助的故事。為充實各級學校教學資源以因應學生學習需求,爰提供多部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自製影音資料供教師及學生參用。
五、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本年所推出各系列自製影片頻道列表及連結網址如附件,請貴校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