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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有關112學年度準公共幼兒園招收2歲幼兒補助經費案,請依說明項配合辦理,並於112年12月22日前免備文提報計畫,請查照。

一、本案補助經費為經常門,得支用於充實與改善教學、安全等設施設備、指定年度之規費(如房屋稅、地價稅、幼童車牌照稅、燃料稅等)及基本支出費用(如水電費、瓦斯費、汽油費、土地及建築物租賃費、環境清潔及消毒等)。

二、請審慎評估需求,並依經費概估表提報計畫書,各補助項目皆須檢附估價單照片(請彩色列印),品項、數量、規格、材質及品牌等須註明清楚,倘涉及「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者,應依其規定進行施作,如成品未符規定,其重製費用不予補助;申請購置資訊設備(及周邊配件),請參考準公共幼兒園申請設施設備補助概算書規定。

主辦單位: 特幼科
承辦單位: 特幼科
發布者: 陳怡安
連絡電話: 03-8462860 #254
公告時間: 2023-11-29 15:22:00
最後修改: 2023-11-30 16: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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