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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實施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 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55940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1 月 1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55940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胡小姐(電話: 02-773674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