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國 112 年 10 月 24 日府教課字第 1120213670 號函諒達。
二、旨案計畫執行期程自 112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1 日止,包 含三項子計畫:
(一)子計畫一:充實英語口說教學圖書(繪、讀本)計畫(經常門)。
(二)子計畫二:提升教師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經常門)。
(三)子計畫三:提升學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經常門)。
三、旨案計畫提報期限,即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17 日(五)止,請學校依下列說明將計畫檔案傳送至承辦人信箱 shengchi3050@gma il.com :
(一)子計畫一:書單 Excel 檔、圖書運用規畫表 Word 檔、圖書 運用規畫表核章掃描檔。
(二)子計畫二及子計畫三:計畫 Word 檔及核章掃描檔。
四、提供英語圖書書單供參,餘請詳閱相關附件。
五、配合旨案計畫,本府已訂定花蓮縣 112 學年度英語教育方案 ,就教師、學生及學校三面向制定三大教育主軸,包括英語 領域相關教學計畫、提升本縣國中小英語口說能力及鼓勵學 校積極營造英語口說環境相關配套措施及實施計畫,提供學 校了解本縣英語教育整體規劃及本縣辦理英語教師、雙語教 學相關研習。並鼓勵學生運用國教署 Cool English 平台進行 自主學習,同時以鼓勵性質辦理學校推動英語教育相關評鑑 及獎勵(績優者本府予以相關人員敘獎),餘請詳閱附件。
六、另為提供英語教師交流平台,修訂「花蓮縣 112 學年度國中 小英語文教師專業社群發展計畫」,鼓勵本縣轄屬國中小學 校英語教師踴躍組成英語跨校共學社群,並請依前開日期依 限提報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