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國前教育署 112 年 10 月 24 日臺教國署秘字 第 1120130160 號函辦理。
二、各單位薦報資料收件日期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2 月底止,請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辦理。
三、相關表件(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等),可至 國立中興高級中學網頁(https://www.chsh.ntct.edu.tw) 下載,檢送一式 4 份、電子光碟 1 份,郵寄至國立中興高級 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收。
四、承辦單位:國立中興高級中學( 54044 南投縣中興新村中學路 2 號)。
五、有關薦報作業等相關事宜,倘有問題請洽國立中興高級中 學學務處杏壇芬芳獎專案助理黃佳瑩小姐,電話: 049- 2332110 轉 1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