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灣日立江森自控空調設備販賣股份有限公司 112 年 10 月 27 日台日江森空調(電)字第 1120000190 號函辦理。
二、第二年度回饋方案二執行期間為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1 日, 若校方無法於期程內執行,則無法順延,視同放棄第二年度保養優惠。
三、檢附日立公司來函、保養確認單及學校名單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