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計畫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 育補助要點。
(二)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 —語文領域本土語文組」業務實施計畫。
二、本案研習課程相關說明如下:
(一)辦理日期: 112年11 月 23 日(星期四)至 112年11 月 24 日(星 期五),共計 2 日。。 (
二)辦理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中部辦公室(臺中市豐原區師 範街 67 號)。
(三)參加對象: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考量其閩南語認證 研習規劃,就中央輔導團本土語文組團員、各縣市本土語 文指導員、各縣市本土語文輔導員及各級學校現職教師中 遴選適當人員前來受訓。
(四)報名方式: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習及活動資訊網 (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wFrmY earPlan.aspx),「註冊帳號」→「帳號登入」→「線上 服務」→「研習資訊與報名」項下報名,填妥研習人員資 料,收到審核通過 e-mail 始完成報名手續。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2年11 月 10 日(星期五)截止。
(六)其他說明事項:
1、中央輔導團本土語文組團員參加本研習之交通費由輔導 群年度經費項下支應。
2、本府本土語文指導員、本土語文輔導員參加本研習之交通費、差旅費請向縣府檢據辦理申請,另各級學校現職教師參加本研習之交通費、差旅費請向所屬學校檢據辦理申請。
3、凡全程參與人員,依規定核給 14 小時研習時數。
4、參加人員請惠予公(差)假出席。
三、檢附課程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