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於 110 年 12 月 2 日技專招聯試字第 1102130189 號函知各國中學校,並於招生官網公告,因應疫情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或社區服務,「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調整為服務時數每滿 4 小時得 1 分(積分上限 7 分,計 28 小時)。且僅適用參加 111 學年度及 112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合先敘明。 |
二、 |
113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 8 小時得 1 分(積分上限 7 分,計 56 小時)。 |
三、 |
敬請轉知輔導貴校學生並公告周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