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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12學年度第二學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本縣 112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於 112 年 11 月 6 日至 112 年 11 月 24 日期間開放申請,本次申請作業提早至 11 月 6 日,請學校提前進行前置作業。

二、於期限內至特教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登錄申請,填妥「申請表」並列印後由相關人員簽名或核章。

三、請各校依特教教師助理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申請相關資料檢核表所列之項目備妥相關資料後, MAIL 至本縣北區特教資源中心信箱(hlcsped@gmail.com),以利後續派案及審查作業。

四、檢核表及項目 1-3 以學校為單位整理成 1 份 PDF 檔(檔名範例:○○國小教師助理申請-相關紀錄;○○國小學生助理申請-相關紀錄) ;項目 4-9 項以「特教班」每班為單位,整理成 WORD 檔。(檔名範例:○○國小教師助理申請-特教班 1 ;○○國小教師助理申請-特幼班 1 ;○○國小學生助理申請-相關紀錄) 。

五、務必將資料備齊並依照檢核表項目順序排列,以提升行政效能。申請表格如附件一。

六、若有「情緒行為」相關問題申請者必附「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含執行成效紀錄,「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務必使用新表格(如附件二)。

主辦單位: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承辦單位: 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發布者: 林倩如
連絡電話: 8547145#16
傳真號碼: 8549482
公告時間: 2023-10-16 14:58:00
最後修改: 2023-11-01 10:04:11
點閱數: 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