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22601456 號函辦理。
二、為使初任教師能在最短時間內熟悉教學任務,提升初任教師教學知能、正向效能與自我專業,教育部委託國立彰化師範 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建立薪傳教師諮詢輔導機制,透過具教 學經驗豐富之薪傳教師的帶領與傳承,協助初任教師順利適 應教師生涯,建立完善初任教師支持系統。
三、為期旨揭計畫能有效建立持續性之支持系統,請 112 學年度教師甄選之正式初任教師(包含公費生)的所屬學校,對每 1 名初任教師遴派 1 名薪傳教師,並持續 3 年隨時提供其必要性各項諮詢輔導與協助。
四、附檔有表格請下載 請貴校在最後完成填報時務必上傳「112 學年度初任教師及薪傳教師配對推薦表單」學校核章掃描檔。
請 112 學年度新進正式初任教師之所屬學校,於 112 年 9 月 15 日 (星期五)前完成初任教師與薪傳教師配對填報,上傳 E-mail 為: a53312001@gmail.com 。務必上傳「 112 學年度初任教師及薪傳教師配對表單」學校核章掃描檔。
五、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或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員吳嘉玹 先生,電話 03-8462860#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