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標題。
說明:
1.為利本縣 112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推動計畫得如期進行,請學校在經費尚未撥付前,先行墊付本案執行所需費用,以維持學生受教品質及教師權益。
2.旨揭計畫經費請撥作業程序本府刻正極積辦理中,核撥後即另函文通知學校掣據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