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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催繳 【111學年度FET外師人事費及行政業務費核銷】【第1次催繳】前已於處務公告(編號102902)提醒學校依限核銷,尚未辦理學校於112年8月28日前辦理核銷,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8 月 30 日府教課字第 1110174288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執行期程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請儘速向本府辦理核銷。
三、人事費與業務費請分 2 張結報表核銷。
四、行政業務費尚未核銷學校---國風國中、宜昌國中。
人事費尚未核銷學校---無。
四、核銷資料如下:
- 經費結報表,如有剩餘款請以繳款書繳回。
- 紙本成果報告(電子檔請寄至 shengchi3050@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