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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檢送修正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簡稱管理指引)1份,請 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2 年 8 月 10 日府教體字第 1120160690 號函辦理。

二、衛福部宣布自 112 年 8 月 15 日起 COVID-19 篩檢陽性輕症/無症 狀者,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 施,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 10 天調整為 5 天。

三、配合衛福部最新防疫措施,爰修正管理指引,修正重點如 下:

(一)師生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若有請假需求,請依學 校規定辦理。

(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照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 (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辦理。

(三)家長之「防疫照顧假」亦配合取消前項支持性給假措施 一併删除。

四、旨揭修正案自 112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相關修正後 QA ,請至 本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 https://cpd.moe.gov.tw /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下列聯絡窗口: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部國教署學安組陳小姐, 04- 37061357 。

(二)公私立幼兒園:本部國教署學前組林小姐, 02- 77367458 。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羅盛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3-08-16 09:23:00
最後修改: 2023-08-16 09: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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