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送對象:全縣 126 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北區、南區備品存放學校。
二、履約期限:112 年 8 月 7 日至 8 月 17 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共 10 天;因本縣幅員廣大,廠商無法精確掌握送貨時間,請各校務必協調人力於送貨期間,配合辦理簿本接貨、點(驗)收作業。(驗收人員請在校待命)。
預計配送期程
期程 |
送貨地點 |
8/7 |
花蓮市、新城鄉 |
8/8~8/9 |
新城鄉、秀林鄉 |
8/9~8/10 |
吉安鄉、壽豐鄉 |
8/10~8/11 |
鳳林鎮 |
8/14~8/15 |
光復鄉、萬榮鄉 |
8/15~8/16 |
豐濱鄉、瑞穗鄉 |
8/16~8/17 |
玉里鎮、卓溪鄉、富里鄉 |
三、本案標的屬教科書性質,各校毋需登錄圖書財產。
四、驗收方式:
(一)本案採現地驗收,並請各校校長依採購法相關規定,指派適當人員擔任點收人員。現地驗收務請拆箱確認內容物。
(二)廠商併提供交貨點收紀錄表乙式 2 份,請點收人員配合填製,確認交貨、點收時間,點收人員職章及學校圓戳章需用印,請蓋壓清晰,交貨點收紀錄表原則上不得塗改,如有塗改,塗改處須加蓋點收人員職章。範例如附件。
(三)交貨點收紀錄表學校存查1份,另 1 份請交還廠商,由廠商交付明義國小彙整辦理書面驗收,請依前開規定辦理,避免影響驗收、核銷作業
五、本案所稱「契約數量」乃各校第 1 學期填報予教育處之需求數量,各校點收時,如有與「契約數量」不符情況,請現場立即跟廠商反應,補足簿本數,並勾選「■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相符」。
六、各校暑假期間遇有學生轉入情況,其所需簿本請於下學期開學後向北區備品學校(中正國小)或南區備品學校(瑞穗國小)登記領用。
七、為利明義國小辦理書面驗收及核銷作業,請北區備品學校(中正國小)及南區備品學校(瑞穗國小)協助拍攝廠商交貨、學校存放地相片,並請 mail 至明義國小承辦人林美惠主任信箱: linsin327@yahoo.com.tw 。
八、各校如需加班辦理接貨、點(驗)收作業,請視情況給予業務人員補休。
九、本案委請明義國小辦理招標採購事宜,如各校遇有交貨、點(驗)收問題,請與明義國小總務處林美惠主任聯繫,聯絡電話: 8326686#808 、 809 、 810 、 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