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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30

轉知 「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部分規定經財政部以112年6月29日台財產公字第 1123500877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

一、依據財政部 112 年 6 月 29 日台財產公字第 11235008771 號函及本府地政處 112 年 7 月 4 日府第權字第 112012870 號函辦理。

二、檢附財政部來函、發布令、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 1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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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布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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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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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部分規定修正總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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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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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財政部來函.pdf
主辦單位: 教育處設施科
承辦單位: 教育處設施科
發布者: 田雅芳
連絡電話: 03-8462860 #307
公告時間: 2023-07-06 16:54:00
最後修改: 2023-07-06 17:10:22
點閱數: 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