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編列「113年度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預算額度, 請學校確認附件檔-「補助本縣所屬體育高中及國民中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或「補助本縣所屬國民小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中「112年度編列經費(概算)」之「補助電梯維護費」及「補助電梯檢驗費」金額。
二、估算標準:
(一)電梯維護費:每部每月2,500元。
(二)電梯檢驗費:每部每年3,000元。
(三)部分學校因特殊需求調整補助金額。(按112年度補助金額估算)
三、倘學校有特殊需求須調整補助金額(例如:電梯年限達15年以上需每年檢驗2次、增設電梯或電梯停用無須維護及檢驗費等),請務必於112年7月3日(星期一)下班前告知本府承辦人,後函文本府敘明原因。
四、檢附「補助本縣所屬體育高中及國民中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113年度」及「補助本縣所屬國民小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113年度」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