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申請計畫注意事項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12 年 4 月 21 日客會語字第 1126700323 號函暨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旨在強化師親生對客語之認同,引導同儕間以客語對話並協助各級學校、
幼兒園營造自然講客之校園環境,期學生能自然說客語並讓說客語之習慣由小而大發酵至家庭、社區及公共領域場,讓客語成為生活語言。
三、欲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以學校為單位,依據上揭要點逕上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
(網址:https://school.hakka.gov.tw)填寫申請計畫(含計畫書、申請表、經費概算表及聲明書)並列印及核章後,
除國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於112年6月30日前備文逕送客家委員會,
餘請於112年6月13日前送至本府教育處 課程教學科業務承辦蔡貴堂先生。
四、若有「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操作問題,請逕洽本系統維護廠商—環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2)8792-2885分機829,劉宗豪經理。
五、前揭要點內容及附件,可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客語推廣類項下查詢下載。
六、附件提供112學年度客語生活學校相關資料。(經費支給參考表第 2.及第 4.補助金額有調高)
七、新申請學校請聯繫承辦業務人員索取帳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