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計畫」初審結果
初審通過者、修正後通過之學校於112年4月21(星期五)中午前繳交核章版電子檔PDF檔格式、原始檔WORD檔格式,詳如說明。
一、子計畫二辦理戶外教育課程:請各申請學校務必於111年4月21日(星期五)中午前完成下列事項,逾期不候:
(一)初審通過者:已交核章版電子檔(PDF檔格式)之學校無須理會;尚未上傳WORD檔之學校請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tsai4197@hlc.edu.tw,無需寄紙本。
(二)修正後通過者:請將修正後核章版電子檔PDF檔格式、原始檔WORD檔格式一併寄至:tsai4197@hlc.edu.tw,無需寄紙本。
二、子計畫三推動海洋教育課程:康樂國小李主任已主動與各申請學校聯繫,請配合辦理。
三、檢附 各子計畫初審意見表及戶外教育風險計畫書供參。
四、檢附 學生回饋內容說明、部定校訂之內容說明、經費表細部(備註)說明 之參考樣本供參。
五、承辦人:蔡貴堂 電話: 03-8462860#575 or 加 line:st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