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 112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 8 時 30 分至 12 時 30 分。
二、地點:花蓮縣立明禮國民小學。
三、出席人員:
◎召集人:黃校長(觀音國小)。
◎顧問:黃○陽校長(退休校長)。
◎副召集人:蕭校長(明禮國小)、趙校長(樂合國小 )、劉校長(卓清國小)。
◎輔導員:劉○玫主任(鳳仁國小)、邱○蘋老師(忠孝國小)、劉○蘭組長(明禮國小)、張○琪組長(觀音國小)、張○敏組長(觀音國小)。
◎執行秘書:黃○民主任(觀音國小) 03-8851006#12 。
四、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與會及課務排代,差旅費及代課費由本縣國教輔導團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