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2 年 2 月 16 日府教課字第 1120030580 號函辦理。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
(一)自111學年度起逐年實施,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臺灣手語及新住民之語文等六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國中七年級及八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等五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且學校應依學生選習需求進行開課。
(二)學生選習本土語文課程,國民中學者依學生意願自由選習,並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其確有更換類別之需求時,應以持續學習原語文課程一年以上始得辦理。選習原住民族語文之學生,學校宜輔導其以父母或家長之該族語文為優先考量,做適切選擇。
三、為了解國民中學、國民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客語文、原住民族語文、閩東語文)/臺灣手語課程辦理情形,請貴校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2.0(http://9hr.k12ea.gov.tw/)【T1.31本土語文開課情形調查表填報】填寫線上表單。
四、旨案填報說明如下:
(一)填報期程:
1 、第1階段學生選習意願:即日起至112年2月27日(星期一)止,請各校務必依限完成,倘未於本階段填報並完成提交,將無法於下一階段進行調整修正。
2 、第2階段教材數量:免填。
3 、第3階段實際開班及困難:自112年3月2日(星期四)起至3月17日(星期五)止,於系統匯出後提供各校依實際開課情形進行系統填報資料調整修正。
(二)系統說明:
1 、學校填報連結:人力資源網2.0/T.報表/T1.表單填報/T1.31本土語文(含臺灣手語)開課情形調查表,於各階段填報期間內,學校可多次提交,系統以期限內各校最後一次提交資料進行彙整。
2 、縣市查核連結:人力資源網2.0/T.報表/T1.表單填報/T1.21本土語文(含臺灣手語)開課情形調查表。
(1) T1.21.1檢視填報狀況:本府將隨時檢視各校填報情形 ,提醒學校依限完成各階段資料填報及提交。
(2) T1.21.2學生選課報表分析:本府將透過系統端下載各校、各語別學生選習情形及開班結果,並可據以檢核各校師資整備現況,及早規劃師資跨區媒合。
(3) 相關操作疑義請透過人力資源網2.0/U.輔助功能/U5.我要發問,將操作畫面截圖及問題細節說明後上傳詢問。
五、為確保學生選習本土語文權益,請貴校針對學生有選習意願之語別,盤點112學年度開課情形,並積極尋覓校內外實體師資為優先,倘若確實無法依選習修課意願開課,再考慮申辦「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直播共學計畫」。
六、檢附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亦可至國教署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2.0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