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提醒
有關「112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3活動)申請案,請各校把握申請期限送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12 月 23 日府教課字第 1110254476B 號函辦理。
二、計畫申請作業期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計畫名稱:「112 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 3 活動:學校辦理科技教育學習及探索活動)。
- 申請對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經費上限:每校 5 萬元整。
- 申請期限: 112 年 2 月 10 日(星期五)止。
三、請各校填寫計畫申請表(如附件),核章後將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正本送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免備文)。